山东: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有奖



  为鼓励涌现更多中小微企业晋级为高新技术企业,山东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专项财政资金补助管理办法。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,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可获补助10万元,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。

  山东省科技厅表示,有资格获得补助资金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,应是在山东省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,或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、教育部门批准建设的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。同时,载体的孵化运行应绩效良好,有1家及以上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,且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,未发生严重的科研失信行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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